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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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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皖西学院校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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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关注校友成长、服务校友发展是学校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义务。为进一步做好校友返校服务工作,保障校友返校活动的正常进行,密切联络校友感情,提高校友接待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友包括:
(一)我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曾在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人员等。
(二)皖西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前身和所属单位的毕业生、肄业生、培训班学生等。
(三)我校聘请的兼职教授、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等。
以上学校包括皖西学院、原六安师范专科学校、原皖西联合大学、原六安师范学校。
第二条 校友接待秉承热情服务、细致周到、务实节俭、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校友联络接待工作由校友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友办)统筹协调,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联络接待。
第四条 根据校友返校不同情况确定具体接待安排:
(一)校庆活动特邀校友返校或大型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接待。
(二)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校友返校联谊活动,由所属二级学院负责接待,校友办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值年校友”返校。“值年校友”,即入学或毕业10、20、30周年等10的整倍数的校友,如2023年,则2013、2003、1993年(以此类推)入学或毕业的为“值年校友”。返校校友将获赠校徽一枚,入校30年及以上的颁发与在职教职工同款校徽。
第五条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校友返校开展联谊活动的,由活动组织人提前与所属二级学院联系,并填写《皖西学院校友返校活动登记表》(附件1),二级学院应及时报送校友办备案,以便协调接待相关事宜。
第六条 根据校友返校的接待需求,校友办可协调相关工作:
(一)邀请学校领导参加活动。
(二)提供学校宣传片等相关资料。
(三)协调校友捐赠相关事宜。
(四)提供校友文创纪念品。
(五)协助联系住宿、就餐及用车等工作。
第七条 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的校友返校活动,接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以下活动:
(一)向校友通报学校、学院(系、部)等建设发展以及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二)举办各类校友专题讲座。
(三)组织座谈会,听取校友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校友游览校园、植物园、红色文化育人展厅等。
(五)开展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
(六)开展体育文娱联谊活动。
第八条 接待单位要及时做好校友信息汇总工作,校友返校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校友活动材料:校友通讯录(附件2)、校友合影、新闻报道等发送至电子邮箱xyb@wxc.edu.cn。
第九条 对于因学校院(部、系)撤并或原有专业取消的校友返校,无法确定对口学院时,要及时与校友办联系,由校友办负责协调。
第十条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校友接待参照《皖西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除学校特邀并统一组织的校友活动外,校友返校所需经费由校友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皖西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